大兴区核心团队奖励和服务办法(2023年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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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期
2024-03-07至2024-03-22 -
评审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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兑现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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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口单位:区产促中心
有效期:2023-01-20至2025-01-20
支持内容
条款一:第三章第四条
细则一:
给予企业10万元-2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。综合考评100分以上的,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;95分-99分的,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;90分-94分的,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;85分-89分的,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奖励;80分-84分的,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奖励。奖励人数原则上不设限制。
需要提供的材料:
材料名称:申报表
材料名称:授权委托书
材料名称:2023年度审计报告
材料名称: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
材料名称: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
材料名称:企业承诺书
受理窗口
咨询单位: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
线下窗口办理:
联系人:
联系电话:812967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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